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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辦時機:
聘僱期滿或因故須提前離職時應辦理,請於30日前提出申請並完成下列相關程序。
二、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辦:
應於
「專任計畫人員離職程序及證明核發系統」
線上辦理「離職手續」。
經計畫主持人及所屬單位線上核准。
所屬單位核准後,會辦單位可於線上進行同步審核,請專任計畫人員提出申請後,盡速完成各會辦單位所列之應辦理事項。
(二)紙本申請:
已逾離職日期或其他原因無法線上辦理者,請改採紙本辦理:(含醫、公衛學院專任計畫人員)
填寫
離職手續清單
。
經計畫主持人及系(所)主任蓋章。
持該離職手續清單至各單位會辦。
離職手續清單完成後請送人事室綜合業務組登錄存查。
三、其他應辦理事項及應注意事項:
(一)辦理勞健保退保:
請填寫
勞健保退保申請書
,並應提前送人事室綜合業務組辦理。勞健保無法追溯退保,未退保而離職者,其個人及雇主應負擔保費將由計畫主持人負責追繳。
(二)繳回溢領之薪資:
如有薪資溢領情形,須先完成繳回,未繳清者,計畫主持人應負責後續之追繳 (國科會延聘
博士級研究人員請先至人事室綜合業務組開立薪資收回單)。
(三)識別證繳回:
持有識別證者,請將識別證繳回至人事室綜合業務組註銷。如遺失請至總務處出納組完成繳費,並將收據第二聯送至人事室綜合業務組。
(四)
如為國科會延聘博士級研究人員提前離職,除本校離職程序外,計畫主持人須先於國科會網站辦理申請,並列印申請書,經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院長核章(不需另寫簽呈)後送人事室綜合業務組。
(五)
曾於本校提繳離職儲金者,如不再於本校繼續任職,請洽總務處出納組辦理離職儲金之結清。
(六)
外國籍博士後研究提前離職,請一併向勞動部辦理提前解聘之申請。
(七)
高教深耕計畫(經費為L類)博士後研究繳交報告相關問題,請洽研發處企劃組(電話3366-3262)。
四、法令依據
單元查詢
主題
修改時間
100年02月10日校研發字第1000005125號函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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