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得調任該職系人員,並無依法不得任用之情形。
二、須具備專長:
(一)具業務規劃、執行,公文書、法規草擬能力。
(二)具電腦及網路操作能力。
(三)具外語能力尤佳。
(四)主動積極、負責認真,善於溝通協調並能團隊合作。
【工作項目】
一、校友重聚活動籌辦。
二、校友資訊系統管理及優化規劃。
三、校友證卡務系統規劃。
四、校友聯繫服務溝通。
五、校友中心報告彙整。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校友中心(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