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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

常見問題

一、學校裡甚麼身分的人應該參加勞保?

  • 只要是年滿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與學校之間有僱傭關係的受僱者(如:各類專(兼)任人員、工讀生、臨時人員、臨時工等),而且沒有參加公保的,都應該要參加勞保。 

二、健保ㄧ定要參加嗎?

  • 依健保署相關函釋,短期性工作不超過3個月、或者部分工時每週工作時數未滿12小時的受僱者,可以繼續在原投保單位加保(例如繼續依附父母親或在區公所或其他公司加保),不在本校參加健保。 
  • 本校已依健保署函釋於104年10月6日校人字第1040076187號函轉知各單位,針對受僱者每週工作時數未滿12小時者,本校不為其辦理健保加保。 
  • 受雇者如同一個月份在本校加保及退保,仍須計收全月保險費。 

三、學生兼任助理需要加保嗎?該類人員的身分認定,可以向誰詢問?

  • 學生兼任助理如屬勞僱型者,應向人事室申辦勞保加保及勞退提繳。 
  • 至於學生兼任助理,屬於哪一種類型,應在申請時與用人單位進行確認。 
  • 此外,對於各類學生兼任助理之身分區分及相關規範,亦可洽詢下列權責單位:

    (1).計畫人員(兼任研究助理及臨時工):研發處

    (2).教學助理:教務處

    (3).領取研究生獎勵金者:學生事務處

四、辦理勞健保加保及勞退金提繳要檢附哪些資料?

  • 辦理勞健保及勞退提繳,應檢附加保申請書聘僱證明身分證件影本。 
  • 聘僱證明:用印後契約書影本、聘僱申請書影本或簽文影本。 
  • 身分證件:如為外籍人士,請檢附居留證影本及工作證影本。 

五、加保有沒有時效性?甚麼時候應該辦理加保?

  • 最遲於聘期起始日之前1個工作日,應檢附完整資料送達人事室完成加保手續。勞保無法追溯加保,為避免影響個人權益,請務必留意加保案件的時效性。

六、保險可以追溯嗎?如果因為疏忽,未在到職當天申報加保,可以用補繳保險費的方式,追溯從到職當天加保嗎?

  • 不可以。因疏忽未在到職當天申報加保,依勞保局規定,無法追溯加保。應儘速填寫加保申報表申報加保,以檢齊資料送達人事室後報送勞保局之日起生效,無法以補繳保險費方式補辦加保手續。 
  • 如因延遲送件而導致被保險人權益受損、或學校受罰,應由用人單位或受僱者自行負責。 

七、離職前,保險要注意甚麼事?

  • 離職前請務必填寫退保申請書送人事室辦理退保。 
  • 退保日為薪資支領之最後ㄧ日,依勞保局規定最遲應於當日完成申報退保。故無論是提前離職,或是聘期屆滿不再續聘僱,都請務必在退保日之前1個工作日將退保申請書送達人事室。 
  • 如因延遲送件而衍生額外的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或受雇者自行繳納

八、聘僱期限(保險期限)屆滿時,如果還會繼續在學校擔任其他職務,保險該如何申請延長?

  • 無論是原聘僱延長或轉換身分,只要日期未中斷,請至遲於原聘僱期限屆滿前,填妥勞健保異動申請書(含續保及調薪),並檢附聘僱證明文件至人事室綜合業務組辦理續保手續。

九、加保期間,如果薪資有調整,應該如何處理?

  • 加保期間如有薪資調整,請於調整日前填妥勞健保異動申請書(含續保及調薪),並檢附薪資調整證明文件至人事室辦理投保金額調整手續。 
  • 如為每月薪資不固定者,不需要因每月薪資有所異動而辦理調整,除非是因為長期而且大幅度的調整,才需要辦理投保金額調整。 

十、符合加保資格的勞工,在本校參加的保險分為哪幾種?又保險費包含哪些項目?

  • 適用勞保的人員,如有在本校參加健保,則會包含勞保、職業災害保險 、工資墊償、健保、勞退等項目,其中又各自區分為個人與雇主應繳納的保險費,詳列如下: 
  勞保 職業災害 工資墊償 健保 勞退
個人 普通事故保險 就業保險     個人 眷屬(最高收3人) 個人提繳 (依選擇0%-6%收費)
雇主 普通事故保險 就業保險 職業災害 工資墊償 雇主   雇主(6%)

十一、我的薪資要如何對照投保金額? 勞健保及勞退金額對照表在哪裡下載?

  • 可以在人事室的網頁下載對照表,以每月的薪資進行對照。例如:每個月支領10,000元的薪資,該薪資介於9,901 - 11,100之間,依對照表之投保金額分別為,勞保:11,100元、職業災害:27,470元、健保:27,470元、勞退:11,100元。 
  • 對照表下載位置:人事室網頁→左方「各類專區」→保險及退休金提繳專區→選擇「[適用勞基法人員]勞健保相關資訊」項目下最新的對照表。 
  • 請點選此處連結進行下載。

十二、我(個人)跟學校(雇主)分別要繳納多少保險費?

  • 可至人事室網頁下載對照表,以ㄧ個平均每月支薪10,000元的被保險人,自113年起勞健保及勞退金分別應繳納金額如下(本校將職業災害保險及工資墊償的費用合併於勞保一起計收),另勞退自提可申請0%~6%,此處以0%不提繳作為舉例。: 
每月支薪 投保金額(元) 個人 雇主
個人負擔保費 個人實領 雇主負擔保費 雇主實支
10,000 勞保:11,100
健保:27,470
職業災害:27,470
勞退:11,100
勞保:266
健保:426
勞退:0
合計:692
(勞退自提可申請0%~6%,此處以0%不提繳舉例。)
10,000
-692
=9,308
勞保:967(含職業災害:31、工資墊償:3)
健保:1,329
勞退:666
合計:2,962
10,000
+2,962
=12,962

十三、薪資不固定的勞工,要如何計算投保金額?

  • 依規定,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3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 
  • 如為新進員工加保,依約定的工資及工作時數估算月薪,填報加保。

十四、部分工時人員與臨時人員有什麼不同?

  • 部分工時人員,指的是工作時間較一般全時工作勞工有相當程度縮短,受雇主輪派定時到工、全月均在職者,勞保應整月加保,並按其整月薪資所得總和,例:某部份工時人員每週輪派到工5次,每次3小時,時薪183元,月薪資總額為10,980元,勞保應申報全月加保,對應之投保金額為11,100元。
  • 短期工作人員,指未全月在職,不定時到工者(例如臨時工短暫受僱幾天),則請於到職當日申報加保,離職當日申報退保,並以同一工作等級員工之月薪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無同一工作等級員工可比照者,則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以月薪資總額申報加保。

十五、在E化報帳系統申報薪資同時扣繳保費,要注意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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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除了本國人 ,外籍人士可以提繳勞工退休金嗎?

  • 除了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身分如為「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等之外籍人士,也適用勞工退休金制度。(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規定)

十七、陸生可否在本校兼任工作?可否在本校加勞保?

十八、學生兼任勞僱型助理,是否有兼職個數的限制?同時兼任多個職務應如何辦理加保?

  • 本校已於105年1月12日以校人字第1050002050號書函轉知各單位,自105年2月1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起,取消學生擔任「勞僱型」兼任助理之兼職個數限制。
  • 同時兼任多個職務時,應以每月各個兼職之薪資總和為投保薪資,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 同一期間之各個兼職,應先經過各兼職單位同意。
    2. 各兼職單位應先以書面同意按薪資比例共同分擔保險費,並於聘僱後填具「保險費經費分攤同意書」,並備齊相關資料,送人事室審核通過後辦理。日後兼職如有變動,亦須主動申辦。
    3. 各項兼職不得違反各權責(用人)單位或經費委託、補助機關(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