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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

國立臺灣大學《公教人員保險》辦理流程

留職停薪選擇續保或退保【非育嬰、非借調】
給付標準


非借調、非育嬰之留職停薪

 

注意事項


選擇續保者:

  1. 須繳納全額保險費。
  2. 留職停薪、停職(聘)或休職期間計列為保險有效年資。
  3. 留職停薪、停職(聘)或休職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得請領保險給付。
  4. 選擇續保之被保險人,逾60日未繳納其應自付保險費,應溯自未繳納保險費之日起,視為退保。其於欠繳保險費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所領取之保險給付,應依法追還。

 


 

選擇退保者:

  1. 停止繳納保險費,日後不得要求補繳留職停薪、停職(聘)或休職期間之保費改辦續保。
  2. 留職停薪、停職(聘)或休職期間無保險年資。
  3. 留職停薪、停職(聘)或休職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不得請領保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