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

國立臺灣大學《公教人員保險》辦理流程

留職停薪選擇續保或退保【育嬰】
給付標準


育嬰留職停薪

 

注意事項


選擇續保者:

  1. 僅須繳納自付部分保險費,並得選擇按月或遞延3年繳納。
  2. 留職停薪期間計列為保險有效年資。
  3. 留職停薪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得請領保險給付。
  4. 選擇續保之被保險人,逾60日未繳納其應自付保險費,或未繳納依法遞延繳納之自付部分保險費者,應溯自未繳納保險費之日起,視為退保。

 


 

選擇退保者:

  1. 停止繳納保險費,日後不得要求補繳留職停薪期間之保險費改辦續保。
  2. 留職停薪期間無保險年資。
  3. 留職停薪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不得請領保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