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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

國立臺灣大學《公教人員保險》辦理流程

生育給付
給付標準


2個月

 

應備表件


  1. 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請領書
  2. 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戶或載有生母及嬰兒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3. 被保險人現戶戶籍所在地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 入戶存摺封面影印本或領取給付收據。

 

注意事項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2個月之生育給付:

  1. 在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
  2. 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