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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

國立臺灣大學《公教人員保險》辦理流程

死亡給付
給付標準


因公 36個月
非因公 30個月

 

應備表件


  1. 公教人員保險一次死亡給付請領書
  2. 死亡證明文件
  3. 被保險人死亡登記戶籍謄本
  4. 法定受益人現戶戶籍謄本
  5. 因公死亡相關證明文件
  6. 存摺封面影印本:戶名必須為受益人(或受託人)本人,金融機構名稱(代號)、戶名及帳號應清晰、完整

 

注意事項


  1. 繳付保險費二十年以上得請領36個月。
  2. 死亡給付,應由被保險人之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被保險人下列順序之受益人平均領受之:
    • 子女。
    • 父母。
    • 祖父母。
    • 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