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

國立臺灣大學《公教人員保險》辦理流程

失能給付
給付標準


全失能 因公:36個月
非因公:30個月
半失能 因公:18個月
非因公:15個月
部分失能 因公:8個月
非因公:6個月

 

應備表件


  1. 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請領書
  2. 公教人員保險失能證明書正本(應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院出具)
  3. 採入戶者,請將存摺封面影印本黏貼於請領書之正面

 

注意事項


  1. 失能給付之等級(全失能、半失能、部分失能)依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規定辦理。
  2. 因公:因執行公務或服兵役致成失能者
  3. 非因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致成失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