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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

事求人公告

藥學系
  • 遴用別:外補
  • 職稱:技正
  • 名額:1名(並將視甄選成績考慮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遴用別

外補

職稱

技正

名額

1名(並將視甄選成績考慮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職系/職務列等


衛生技術(或藥事)職系/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資格條件/工作項目/工作地點


【資格條件】

一、需具備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並具公務人員八職等(含)以上之衛生技術(或藥事)職系任用資格。

二、需具備專長:

(一)藥品檢驗與藥學研究實驗之專業知識及經驗。
(二)藥學教學用儀器設備及研究用貴重儀器之操作與基本維護。
(三)藥學實驗之經驗(含藥劑製備)尤佳。
(四)藥學相關研究之期刊論文發表。
(五)良好表達能力(含英文)及統籌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規劃藥學專業學院貴重儀器管理制度與運作。

二、藥學專業學院共同儀器設備之操作及基本維護。

三、藥學系藥學科學整合性實驗課程之規劃與執行。

四、其他與藥學教學研究相關事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藥學專業學院(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33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


  1. 意者請逕自本校人事室網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下,下載填寫『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並將填妥之檔案(Excel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chichen@ntu.edu.tw信箱;並請將上開資料表紙本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獎懲暨訓練資料等影本於109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送(寄)達本校醫學院人事組江小姐(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號 ,電話:02-23562206),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 藥學系技正」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但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惟請附足郵資,郵資不足者恕不寄回。(*如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應徵者,可免寄紙本資料,僅需下載本校『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填妥後email回傳即可)
  2. 應徵資料如以紙本致送,且為配合用人單位甄選時程,收件時間以送達醫學院人事組時間為準,非郵戳時間,請寄件者自行考量送(寄)達時間,逾時不候。
  3. 本校甄選程序:由醫學院人事組收件、初審基本任用資格後,送交用人單位就職缺專業需求在合於初審之全部或再篩選部分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辦畢後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甄選進度及結果請參閱本校人事室徵才公告之甄選進度。

※曾依「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轉任交通行政機關,再改任本校職務時,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重新審查資格俸級,而非依交通行政機關銓審有案之官職等級直接核敘。

※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但自舉行高普考之日起至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止期間,不得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

 

公告日期(起)

1090121

公告日期(迄)

1090210